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罗丽芳 刘思园)腾房类执行工作因具有对立情绪大、突发状况多、风险系数高等特点,一直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。株洲某摩托车厂申请执行钟某等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,是株洲某摩托车厂破产衍生的13个案件。某摩托车厂破产后,租户一直不愿腾退租赁的门面、厂房,抵触情绪大且沟通困难。某摩托车厂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清空场地,请求腾房面积18556.35,涉及厂房8个,门面5户。近日,芦淞区人民法院对系列案件强制执行,得到了多方好评。
法院经调查了解,某摩托车厂破产后面临政府收储企业资产,资金用于偿付1000余名职工工资,缴费欠缴社保等。执行进展缓慢不仅影响资产收储进度,还影响职工合法权益的兑现。另一方面,某摩托车厂因清退厂房涉及租赁户人数众多,历史遗留问题复杂,处理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。执行过程中如何兼顾各方利益,达到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,考验执行者的担当和智慧。
为高效稳妥推进执行,芦淞区人民法院多次向党委政府、市中院汇报。在中院指导下制定执行工作方案,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迅速开展各项工作。立案当天,法院张贴送达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、执行裁定书,裁定书生效后张贴腾房公告。通过上门走访,了解租赁户不腾房的困难和问题。针对性采取措施,逐个突破解决。针对两个门面租户无法变更烟草证登记地问题,请求市烟草局协助执行,上门为租户依法变更烟草证后租户顺利腾退。针对租赁户拖欠次承租人押金问题,不厌其烦组织协调,对协调解决不成的,引导次承租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。针对厂房没有对应腾空场地问题,向土地储备中心了解搬迁场地、规格及费用情况,与被执行人一同看现场、找房源,落实搬迁场地。
执行过程中,芦淞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“执行局长在执行,代表委员看执行”活动,邀请省、市、区人大代表实地察看,见证执行行动,凝聚了执行合力。最终,系列案件得以顺利执行。
责编:刘惠明
一审:曾金春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